新华社贵阳4月7日电(记者汪军)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梁贵友受贿案,对被告人梁贵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被告人梁贵友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梁贵友利用担任原遵义医学
贵州黔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克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赫章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赫章县纪委监委)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