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日前,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实现“全省通办”,不论是否常住居民,均可到就近的行政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办理养老保险相关业务。
据介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实现线上线下双通道,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就业社保村村全覆盖”基层服务平台自助终端、PC端办理;或通过“民生山西”App办理。
在参保待遇方面,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目前,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6元。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高龄基础养老金,对65岁及以上已经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每月增发5元。
此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叠加参保补充养老保险,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便捷登记,构建“基本+补充”双层保障。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政府补贴(出口补)和集体补助(出口补)组成,支付终身。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