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以改革更好促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县域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以及强化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28条改革措施,并逐项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
在健全县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深化县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体制激励导向、健全县域投融资机制、打造高水平县域营商环境,深化“县直报省、省直达县”改革,国家税制改革和体制调整增加的地方收入原则上向市县倾斜分配,激励县域通过市场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实施粤东粤西粤北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健全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
发展壮大县域产业是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重中之重,如何健全县域产业发展体制机制?《若干措施》从健全特色产业培育机制、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园区平台建设管理运营机制、推动科技赋能县域产业发展、创新绿色生态化发展模式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具体来讲,《若干措施》提出的推进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高水平建设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做好万绿湖世界级“湖泊+”文章;支持中山、东莞探索完善跨镇街的园区管理体制;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珠三角研发+粤东西北产业化应用”模式,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值得期待。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压茬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健全城市更新机制,全面推行城中村“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改造新模式,试点探索未来社区建设。优化乡镇分类建设机制,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文旅名镇。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健全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对于如何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若干措施》要求,健全稳粮保供机制、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完善现代乡村治理机制。
一些提法值得关注,如开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块数据”试点,建设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基层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基层数据一次填报、动态更新、多方共用等。
《若干措施》还从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机制、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区域间产业链协作机制、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健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充分激活要素、激活体制、激活力量,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全省强县、兴业、富民相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相促进,厚植广东现代化建设根基,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取得扎实成效。
南方+记者 黄进 彭琳
【作者】 黄进;彭琳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