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四川省财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市生态环境局以及长寿区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唐 嘉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徐晓驰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 辉 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发茂 重庆市长寿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什么?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在不具有隶属关系,但生态关系密切的地区之间,通过经济手段让生态保护方获得补偿,或让生态破坏方支付补偿的制度安排。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污染防治的积极性,形成流域系统化保护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嘉介绍,长江是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全国有6.3亿人“同饮一江水”。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流域内各地区“共抓大保护”,这是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初衷所在。
近期,重庆市与四川省签署《长江流域川渝第二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同日,与贵州省签署《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是继2024年6月与湖北省签署《长江流域渝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以来,在横向补偿机制建设上的新突破,是一项具有标志性的成果,标志着重庆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长江干流全域贯通,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全面覆盖。
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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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唐嘉介绍,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大滨江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万里长江横贯重庆全境,长江重庆段流程691公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74条,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容量达300亿立方米。重庆是长江上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既要发挥枢纽通道优势助推高质量发展,更要肩负起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上游责任。
市内补偿机制迭代更新
2018年,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的保护工作。通过标准统一和形成闭环管理,首轮改革以来,全市水生态环境明显提升,各流域水质也持续向好。
跨省市补偿机制拓面增效
2024年,重庆市分别与湖北、贵州和四川全面签署补偿协议,实现重庆与上下游省域间“补偿机制全覆盖”。在评价指标方面,因地制宜选取水生态环境要素指标,提升补偿机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目前,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领域,重庆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全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资金年均投入达到120亿元左右,通过实施流域横向补偿,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亿元。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水质达到II类的比例逐年上升,全市74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2年稳定在10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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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晓驰介绍,四川地处长江、黄河上游,全省境内有大小河流1419条、湖泊1000多个,水资源总量为3489亿立方米,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水源补给区和水源涵养地。
5月20日,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图为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晓驰介绍相关情况。
省内补偿机制创新突破
四川探索“全流域整体推进”模式,以构建“生态命运共同体”目标,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特征——针对性目标——差异化补偿内容”的精准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一河一策”特色路径。
在岷江流域,针对“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的任务,免除上游地区出资责任,由中下游地区负责筹资并根据中下游地区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分配。政策实施以来,省本级累计安排资金85亿元,引导带动全省共同筹集资金超过260亿元,为省内流域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探索跨省流域补偿机制新路径
四川积极推动跨省流域横向保护补偿机制,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在长江、黄河干流均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省份。2020年,通过共同努力,重庆市和四川建立了川渝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双方约定在2021-2023年期间每年共同筹资3亿元设立川渝流域保护治理资金,专项用于长江干流和濑溪河的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024年12月,重庆市和四川省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推动补偿机制由“水质水量双向补偿”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补偿”升级。
优化升级制度体系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创新和实践,四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203个国家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142个省级考核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和285个水功能区水质优良率连续两年达100%。
下一步,四川将继续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升级制度体系,加强与兄弟省市协作配合,不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脊梁”
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辉介绍,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流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库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所在地,肩负着“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重大政治责任。
5月20日,重庆市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新闻发布会。图为湖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辉介绍相关情况。
双向补偿机制创新实践
2024年6月,湖北与重庆签订长江流域渝鄂首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双方每年各出资1.5亿元设立补偿资金。通过建立“实施补偿资金与水质改善挂钩”的双向补偿机制,以监测考核断面全年水质数据为依据进行资金结算,进一步改善长江干支流水质。
省市联动压实责任
湖北以“市县为主,省级奖补”为原则,将“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列入“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并将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对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效考核内容。
省财政设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综合考虑地方协议签订、机制运行、水质改善等因素,对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和水环境改善情况进行奖励,有效激发市县开展流域生态补偿的积极性。
全域覆盖成效显著
截至目前,湖北省已围绕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建立补偿机制62个,其中,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6个,跨县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36个,全省实现跨市补偿机制、跨县补偿机制覆盖率“双100%”目标。
总体来看,湖北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的流域治理格局已初步形成。2024年湖北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8%,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持续100%达标。